電動巡邏車的電源是電池。 為了增加電動巡邏車的行駛里程,電池的容量應該足夠大。 然而,如果電池容量增加,電池組的體積和質量也會增加,這將影響車輛的動力性能和車輛的整體布局。 因此,電動巡邏車需要根據電動車輛的設計目標和不同的道路行駛條件選擇電池。 電動巡邏車電池的性能要求概括如下:
一、電池容量應足夠大,以滿足電動巡邏車行駛里程的設計目標。此外,電池的容量和能量應該能夠保證汽車在特定工作條件下的供電能力
2。放電過程中電流輸出的電流稱為放電電流,充電過程中流入電池的電流稱為充電電流,放電和充電過程中電池的最大允許電流稱為最大允許電流。 因此,要求電動巡邏車的電池能夠滿負荷工作,并在必要時實現完全放電,而不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
三。電池的比能和能量密度應盡可能大,以減小電池組的結構尺寸,降低電池組的質量,便于車輛的整體結構設計,并確保電動巡邏車的功率和占用空間。
4。電池的循環使用壽命(cycle service life)是指根據一定的測試標準,在電池容量達到一定的規定值之前,電池經歷的充電循環總數,以電池的充放電為一個循環。 循環使用壽命是評估電池壽命性能的重要標準。
五、防濫用能力是指電動巡邏車電池對短路、過充電、過放電、機械振動、沖擊、擠壓、高溫、火災等異常使用條件的耐受能力。
電動巡邏車是一款高效、節能、低噪音、零排放的綠色警車。 它有一個語音設備,使用電池,最大速度為40公里,最大行駛里程為80-120公里。 因此,電動巡邏車對電池的性能要求也很高。